许昌要债公司高效化解250余户农户种子买卖纠纷
许昌要债公司高效化解250余户农户种子买卖纠纷。
【基本案情】
某乡镇250余户农户购买某种业公司销售的稻种种植后,出现发芽率低、长势不均等问题,导致收成受损。农户认为某种业公司销售的稻种有质量问题,多次要求赔偿。某种业公司则认为其销售的稻种质量合格,出现问题的原因可能涉及气候、种植管理等多种因素。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农户遂向镇综治中心申请化解。
【化解经过】
综治中心立即统筹协调人民法庭指导法官、农业农村局种子专家和商会调解员组建调解小组,协同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厘清事实,奠定调解基础。针对责任认定存在的争议,种子专家和调解员进行分析后,得出稻种收成受损确与稻种质量存在一定关系的技术咨询意见。调解小组就咨询意见向双方释明,某种业公司最终认可了调解小组作出的专业意见。
二是积极斡旋,引导选择和解。一方面,指导法官通过类似案例向农户分析诉讼成本,并介绍调解的优势,引导农户自愿协商和解。另一方面,调解员从企业信誉、市场稳定等角度为某种业公司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不良市场影响,引导某种业公司积极负责地处理问题。经过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赔偿事宜。
三是释法明理,引导调解预期。围绕损失数额和赔偿数额的认定,指导法官释明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和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并检索同类案例开展释法说理;调解员利用熟悉农资纠纷优势,评估了稻种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认定标准,共同引导双方形成合理的调解预期。
四是精准把脉,促成双方和解。调解小组依据农资纠纷常用赔付方式、某种业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建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某种业公司以分期给付赔偿金或提供检测合格的种子的方式对农户进行赔偿。某种业公司依约履行了协议,该批纠纷实现一揽子圆满化解。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种子质量问题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关乎农户权益保障,若通过诉讼解决,可能会增加农户的维权成本,且纠纷涉及人员较多、双方矛盾较大,若处置不当易激化矛盾。本案中,综治中心受理后,统筹专业法官、农业部门种子专家和商会调解员共同组建调解小组,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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